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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农牧局致全盟农药兽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一封信

全盟农药兽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底线,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阿拉善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大局。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7部委和自治区7部门联合开展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本次综合整治全程管控生产、经营、网售、使用四大核心环节,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农资门店、种植养殖基地、仓储物流场所、线上农资网店、闲置厂房和偏远小作坊等高风险点位,核心目标是做到“五个一批”:端掉一批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查获一批禁限用农药兽药,清理一批违规网店,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为此,阿拉善盟农牧局郑重提示如下:

1.农兽药生产企业要守牢源头,依法依规生产。生产是第一道关口,源头失守,全链皆险。农兽药生产企业务必做到“六严禁”。

严禁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租借代工、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证照挂靠代工生产农兽药、原料药、水产调水用品等;

严禁在城乡接合部、闲置厂房、偏远乡村等隐蔽区域私设“黑工厂”“黑窝点”非法加工;

严禁农兽药产品违规添加禁限用成分、隐性添加、擅自改配方、擅自修改生产日期、虚假标注标签等;

严禁兽药产品贴牌代工、虚假标注功效、篡改标签说明书、降低生产质量管控标准等行为;

严禁氧乐果、灭多威、克百威、涕灭威四类出口专用高毒农药原药违规内销、私自流转交易的行为;

严禁违规流转原料药,为非法商家提供原料供给渠道。

2.农兽药实体经营门店、线上网店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销售。线下门店、线上店铺同步从严监管,经营主体必须落实“四必须、四严禁”。

四必须:

必须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高毒农药定点实名购销;

必须建立完整购销台账,采购农兽药索证索票;

必须规范仓储物流,分区存放,做好出入库登记;

必须线上线下资质统一,网店实体门店匹配。

四严禁:

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租借转让经营许可或伪造资质线上经营;

严禁兽用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

严禁限用农药不定点经营、不实名购买;

严禁虚假宣传、夸大药效,误导种养主体违规用药。

3.种植养殖者要科学用药,生产安全放心产品。广大种植养殖者请牢记“四坚持、四严禁”。

四坚持:

坚持正规渠道购药,查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留存购药票据;

坚持严格按标签说明书剂量使用,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

坚持完善用药记录,规模化种养主体全程建档,上市前自检合格;

坚持产品上市销售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四严禁:

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禁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

严禁超剂量、超范围、超频次滥用农药兽药,违规添加原料药;

严禁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

严禁明知产品药残超标,仍采收、出栏、上市销售。

一经检出违禁药物、药残超标等现象,将依法立案查处,并追溯上游生产经营源头,追查到底。

鼓励全行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提供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和非法添加的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483–8343362,举报邮箱amnxcpjgk@163.com。让我们携手同行,以实际行动守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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