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农牧局关于饲草料收储补贴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6-08-0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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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未完全覆盖的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
二、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补贴内容:主要用于奶畜养殖和奶农合作社开展全株青贮玉米、青贮苜蓿、苜蓿干草、燕麦干草等收储。
(二)补贴标准:收贮全株青贮玉米每吨最高补贴5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每吨补贴30元,盟市、旗县财政可结合实际每吨增补20元。每头奶牛每年最多补贴5.5吨全株青贮玉米(奶羊按5:1折算,最多补贴1.1吨;奶马和奶驼按1:1,最多补贴5.5吨;1吨青贮苜蓿按2吨全株青贮玉米折算;1吨干草按4吨全株青贮玉米折算)。
三、不予补贴情形
(一)发生过套补骗补行为的不予补助。
(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不予补助。
(三)申报主体有不良信用记录不予补助。
(四)涉黑、涉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予补助。
(五)其他不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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