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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农牧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牧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农牧函发〔2021〕35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按照盟委、行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现将修改后的《阿拉善盟农牧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

1.阿拉善盟农牧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docx

2.工作方案的任务台账及责任分工.xls


附件1:


阿拉善盟农牧局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内政发〔2020〕9号),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和全盟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阿拉善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阿党发〔2021〕7号),结合农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指导,聚焦为农村牧区农牧业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对标对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到2022年6月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打造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农牧业营商环境,为全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服务。一是持续开展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家庭农牧场的增收致富引领作用,引导种养殖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延伸农牧业产业价值链。二是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完善国家、自治区、盟、旗区四级示范社评定体系,充分发挥示范社的社会化服务作用,带动小农户生产积极性,逐步提高产业规模。三是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对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指导服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实施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四是高质量完成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对家庭农牧场主、合作社理事长及成员、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贫困户等及时开展定向培训,切实提升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为提高全盟农牧业发展水平奠定人才基础。 

(二)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一是落实政府采购程序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工作网络化、标准化、电子化运行等管理要求,坚持“谁采购、谁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供应商付款。二是规范招标投标程序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招投标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严格履行招投标合同协议内容。

(三)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旗区梳理优化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做好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政策解读,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法规规章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落实部门热线整合要求,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做到接诉即办、闭环办理机制,提高农牧业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许可、种养殖技术咨询等诉求办理效率。

(四)落实监管责任。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信息要及时准确进行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加强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盟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网站等及时进行公开。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增量审查政策,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在制定涉及落实国家惠农惠牧政策、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办法或措施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自我审查,不得随意抬高门槛,未经审查的不得制定印发。

(五)推动农牧业绿色发展。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以浅埋滴灌为主的农业高效节水,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回收利用工作。二是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阿左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盟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合强化监管体系、质检体系、执法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加强“二品一标”农产品基地及企业证后监管工作,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始终将全盟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牧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盟农牧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宣传、工作总结、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作风建设。要把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转变机关作风,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切实提高工作质效。要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净化农牧系统政治生态,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做好保障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办公大楼电子横幅等载体以及下乡调研等机会,积极在机关和农村牧区,向干部职工、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农牧民群众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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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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